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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? 新聞動態(tài) ? 幼兒園頻現(xiàn)“復讀生”源于機械執(zhí)行發(fā)布時間:2016-01-13
由于小學入學嚴格錄取“8月31日以前出生”的滿6周歲的孩子,導致不少9月到12月出生的幼兒園兒童不得不成為“復讀生”。河北省第十一屆政協(xié)委員、滄州師范學院美術學院教授呂鐵元呼吁,放寬小學生入學年齡,可改為按照入學年減去出生年等于6就可以上小學。(1月10日新華社)
對于幼兒園頻現(xiàn)的這種“復讀生”現(xiàn)象,筆者認為其癥結并不在于當前我國的《義務教育法》規(guī)定的年齡上有問題,而是我們一些地區(qū)和學校在理解認識、貫徹落實《義務教育法》上變形走樣,導致出現(xiàn)歪嘴和尚把經(jīng)念歪的現(xiàn)象。
透過我國的《義務教育法》看,雖然有“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,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”的規(guī)定。但并沒有規(guī)定不滿6周歲的兒童,就不能接受義務教育。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,接近但未滿6周歲的兒童上小學并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(guī)。
但從實際情形看,很多學校將小學生入學年齡規(guī)定為“在8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”,看似是對《義務教育法》不折不扣的嚴格貫徹,實質上卻是對《義務教育法》的表面落實、機械執(zhí)行,反映出對《義務教育法》的內(nèi)在精神并沒能完全吃透和深入領會。
這種表面落實、機械執(zhí)行的簡單做法,其所帶來的負面作用是顯而易見的。一方面,對晚于8月31日這個時間出生的孩子,即便是只晚一天也不得不在幼兒園多待一年,面對與自己同齡的孩子都能如愿升入小學,自己卻不能,難免會給孩子心理造成影響。另一方面,由于現(xiàn)行入學年齡的限制,一些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耽誤一年,往往會通過走后門、拉關系等非正常渠道讓孩子如愿入學,這種不正之風無疑會造成義務教育在入學年齡上的不公平。最后,一些原本正常分娩的產(chǎn)婦出于孩子上學年齡的考慮,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孩子能夠趕到9月1日前出生,往往會提前進行剖宮產(chǎn),而這必然會帶來醫(yī)療資源緊張、學校非正常入學比例增加等社會性問題。
其實,就孩子的入學年齡而言,相差幾個月的孩子在智力發(fā)育上并沒有多大區(qū)別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8月31日至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雖然未滿6歲,但也僅有4個月之內(nèi)的有限差距,在當年入學完全可行,并無任何不妥。正因為如此,我國的《義務教育法》才沒有作出未滿6周歲的兒童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強制規(guī)定。
筆者認為,解決好幼兒園頻現(xiàn)“復讀生”的問題,其要害不在于放寬入學年齡的問題,而主要在于我們的立法部門對《義務教育法》在入學年齡上給予更加清晰明確的表述,并加大宣傳的力度,讓人們能夠全面理解其精神、吃透其內(nèi)涵,避免因理解上的錯位而帶來貫徹執(zhí)行上的異化。